因《中国好声音》而声名鹊起的吴莫愁可能不会想到,有人冒充自己进行商业演出。近日有网友爆料,在某二线城市发现山寨版吴莫愁商演,令当地观众气愤不已。著名编剧徐广顺认为,“山寨明星”存在的本身没有错,它仅仅是表演和模仿艺术在文艺中的一种具象表现形式,但冒充吴莫愁进行商演就是违法行为。
沈阳音乐学院学生吴莫愁因参加第一季《中国好声音》成名,并在过去一年人气飙升,新曲、广告接连不断。其人气和影响力带来的商业价值,让山寨版吴莫愁铤而走险。
据报道,根据网友拍摄的照片显示,山寨版吴莫愁“身着花衬衣,戴大墨镜,有几分相似,但仔细看,就能发现其中漏洞百出”。
吴莫愁所属的经纪公司表示:“网上所说的某二线城市演出当日,吴莫愁正在北京参加庆典活动,不少主流媒体都进行了报道。微博上有人发出的照片我们完全可以肯定是打着吴莫愁名号的欺诈行为。对于如此恶劣的冒名行为,我们已经安排追查,必要时将通过法律进行诉讼,保护艺人应有的权益。 ”
记者为此采访了相关专家。专家认为,出现这种现象,都是经济利益驱使,为了金钱而置法律于不顾。这样的冒名行为,会造成明星社会声誉和自己人格的贬损,出现问题了,大家都会去指责她,她的权益会受到侵犯。
据报道,在山寨版吴莫愁被揭发后,吴莫愁的经纪公司在网络上搜集到多宗“冒名欺骗”事件。如此计算,吴莫愁及其公司不仅损失数千万商演收入,还造成了无法估量的形象损失。
模仿严格讲属于一种表演艺术。自从有了表演艺术,模仿艺术就存在,本身无可厚非。正常的模仿秀是在舞台上公开告诉大家“我模仿谁”,不存在侵权问题,只是让人们评价像不像。
但冒充他人进行商业演出则是另一回事。徐广顺说,这是严重的欺诈行为,是诈骗。利用名人的商业价值骗取钱财,败坏吴莫愁的名声,是愚蠢的行为。吴莫愁和她的公司追不追究是另一回事,但社会应该严打这种违法行为,以保护歌手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