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周星驰星辉公司与张雨绮闹出解约纠纷,法院于2012年6月21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张雨绮与星辉公司居间合同解除成立,判由张雨绮赔付星辉公司300万元港币。近日,这桩官司再生波澜,据星辉公司张雨绮前经纪人杨小姐透露,张雨绮被判毁约败诉后不满巨额赔偿,在7月20日坚持上诉,试图拖延赔偿。
昨日,张雨绮律师对此消息予以答复,表示张雨绮尊重并接受法院判决结果,并准备对星辉公司赔付。对于张雨绮不满判决结果要求再次上诉的传言,张雨绮的律师表示,张雨绮满意判决结果,不准备再上诉:“如果星辉公司对该判决结果不满,打算再次起诉,这是他们的选择和正当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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