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点行业方面,《计划》提出,改造提升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极具活力和潜力的新兴文化产业,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以重点行业的快速发展实现倍增目标,形成各行业百花齐放、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演艺业的发展目标是: “十二五”期间,建设10家左右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或跨区域的文艺演出院线,打造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久演不衰的精品剧目,形成1-2个国际知名的演艺产业集聚区,大力拓展农村演艺市场,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演艺的消费需求,为实现从演艺大国到演艺强国的跨越奠定基础。
为此将采取的主要举措有:
加快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的步伐,引导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演艺领域,着力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演艺企业;
发展以大型演艺集团为龙头,以中心城市剧场为支点,以二三线城市剧场为网络的若干个跨区域演出院线;
加快演艺基础设施改造更新,重点鼓励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音响、灯光和舞台技术装备;
积极推进全国文化票务网络建设,打造文艺演出票务平台;
依托各地文化艺术资源,发挥已形成的地方特色演艺品牌的辐射效应,培育民族民间演艺产业群。
将有以下方面的政策支持: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演艺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发挥国家各类文化艺术基金的作用,调动国家、社会等各方面力量,推动演艺产品创新,鼓励创作反映现实生活和表现时代精神的优秀舞台作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演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演出节目原创、舞台设备更新、剧场建设改造、演出院线建设、出国巡演等;制定完善演艺产业市场准入和退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从业规范等政策法规。